2022年8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天津要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市铁路货运年发送量保持在11124万吨以上,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天津港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铁矿石、煤炭、焦炭等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到80%。《方案》原文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8日
天津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多式联运,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特别是视察天津港等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市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提升基础设施,优化运输结构,完善运输组织模式,规范市场行为,全面提升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和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交通贡献。到2025年,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市铁路货运年发送量保持在11124万吨以上,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天津港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铁矿石、煤炭、焦炭等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到80%。
二、重点任务
(一)多式联运设施提升行动
推进天津港南疆远航南货场装车线、南疆Ⅱ场至Ⅲ场连接线复线、南疆铁路Ⅲ场扩容等工程建设,新增矿石铁路疏运能力1500万吨。开展津蓟铁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完善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设施,推进二线束工程建设,提升海铁联运换装水平;推进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堆场扩建工程建设,增强堆场堆箱能力。开展霸州—徐水—涞源—张家口等铁路大通道研究论证,加快推动构建贯通“三北”、联通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腹地运输网络。建成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和海嘉汽车滚装码头,推进东疆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二连浩特口岸中蒙班列场站物流园项目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港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有关区人民政府)
(二)运输结构优化攻坚行动
巩固大宗货物“公转铁”。充分发挥铁路在中长距离运输中的比较优势,全力支持天津港腹地具有铁路专用线或邻近铁路货场的工矿、粮食企业大宗货物运输“散改集”。持续推进“公转铁”,钢铁、电力、焦化等行业大宗物料铁路运输占比稳定在50%以上;不具备铁路专用线建设条件的重点企业,要大力实施“铁路+清洁汽运短驳”或新能源汽运等方式运输大宗物料。2023年底前,滨海新区制定实施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限行政策,天津港停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集疏港,降低集疏港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排放。在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要同步建设进港铁路,配足到发线、装卸线,实现铁路深入码头堆场。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公路扩能改造。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港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区人民政府)
拓展大宗货物“公转水”。深化津冀港口干支联动,加快船货周转,密切港口间合作,做精环渤海内支线“天天班”服务,做强天津港“水水中转”。研究海河下游码头经天津港“河海联运”可行性,力争打造运输结构“公转水”示范线路,推动沿线大型工矿企业物资运输向绿色低碳化转型升级。研究推进津保航线论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运输组织模式提质行动
打造多式联运精品线路。推动天津港多式联运线路连线成网,多式联运精品线路稳定保持在40条以上,实现港口主要腹地全覆盖。优化天津港至河北武安地区矿石铁路运输组织,支持天津港扩大至宁夏中宁、内蒙古乌海、山西晋中等地区煤焦与矿石货类“钟摆式”运输规模,到2025年基本建成“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港口。支持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交通枢纽建设充换电、加气、加氢等配套设施,进一步扩大港口、重点工矿企业新能源运输试点线路示范应用规模,探索打造“京津冀高速公路氢能绿色廊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港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优化多式联运服务组织。支持铁路运输企业探索“一箱到底”全程物流模式,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大力推行35吨敞顶箱“散改集”,提高煤炭、焦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运力供给保障水平。大力发展高铁快运,支持铁路物流企业在津打造高铁货运始发站,支持铁路天津西站建设辐射全国的高铁货运基地,推动冷链、危化品、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联运发展。持续优化天津港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模式,提升海港口岸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天津港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多式联运市场规范行动
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重点客户构建更加科学稳固的“量价互保”机制,积极争取天津港煤焦、矿石等货类跨省跨路局双向重载运输铁路运价下浮支持。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港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推动。强化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发展多式联运和调整运输结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和指导推动力度,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响应、社会参与”的协同发展格局。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发展多式联运和调整运输结构作为“十四五”交通运输领域的重点任务,督促港口、工矿企业、铁路运输企业等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强化动态跟踪和运行调度,交通运输部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分析评估。
(二)加强要素保障。通过争取中央资金,充分用好本市世界一流港口建设资金,以及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等方式,支持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鼓励社会资本牵头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支持有关区研究制定中欧班列回程激励政策。支持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项目合理用水用地及岸线需求。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发展改革、规划资源、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
(三)创新发展政策。不断完善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政策。在特殊敏感保护区域,鼓励创新推广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模式,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支持绿色可持续发展。鼓励港口、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等针对新能源汽车运输提供优先集港、优先装卸、优先提离及费用减免等便利化优惠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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